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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联合司法鉴定中心 地 址: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71号(抚琴大厦)8楼 邮 编:610031 (法医):028-87794545 028-87595813
(文痕):028-87775023 028-87595872 传 真:028-87775023 Q Q:2957984507 邮 箱:2957984507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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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动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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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鉴定委托程序及要求 一、法医类鉴定: 1、应持有《委托书》;缴纳鉴定费用; 2、提交被鉴定人的相关病历资料(X片、CT片、MRI片,超声影像资料,《交通事故认定书》等材料,阅后立即退还。); 3、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原件(未成年人需提供户口及监护人身份证); 4、被鉴定人到场接受检查。 二、文痕类鉴定: 1、应持有《委托书》;缴纳鉴定费用; 2、提交检材原件、样本原件,其它与鉴定相关的材料; 3、指印鉴定:检材原件、样本指印(在本中心取样)。 三、司法会计、资产评估类鉴定: 1、应持有《委托书》;缴纳鉴定评估费用; 2、提交原始帐本、凭证及其相关财务报表、银行对帐单据等相关资料; 3、不动产的权属文件、相关资产台帐。 四、建筑工程造价鉴定: 1、应持有《委托书》;签订缴款协议;缴纳鉴定费用; 2、《施工合同》、《协议书》及相关签证资料、竣工资料以及其它与鉴定相关的施工图纸、影视图片文件(会议记要)等材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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